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的管理,落實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的主體責任,加強大氣污染治理措施,政府對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的管理力度也越來越大,對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試行記分管理,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在一個記分周期(一個自然年)內,記分累計值越高所受處罰越重。小編為大家收集了部分省市目前試行的記分管理措施。
山西太原 各檢測站按照《山西省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檢驗服務記分制管理制度(試行)》進行記分管理。每個記分周期的記分總分值為12分,全年累積扣分達到12分時,該機構將被責令立即整改,并暫停運行一年。 福建寧德 各檢測站按照《寧德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記分制度管理辦法(試行)》進行記分管理。檢驗機構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值達到12分的,應及時自查整改,并暫停聯網一個月。 甘肅蘭州 按照《蘭州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記分管理辦法(試行)》規定,累計達到6分(含)以上的,約談環檢機構負責人;累計達到12分(含)以上的,約談環檢機構負責人,進行全市通報,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,加強監管頻次;累計達到18分(含)以上的,約談環檢機構負責人,進行全市通報,并暫停聯網,自查整改通過后,才可以恢復聯網。 安徽亳州 根據《亳州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計分辦法(試行)》進行記分,每6個月考核1次,1年考2輪,根據得分評級。無否決項且考核分低于75分或存在否決項的評定為不合格,不合格的檢測站需自行整改,并暫停聯網上傳1個月。